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系)

为做好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奖学金评定范围为:河海大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在学的本科学生。

助学金评定范围为:河海大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绘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地质工程专业中在学的一、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理想。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成绩,评选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须达到本专业前10%。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并完成学校要求的PU学时。

5.除满足1-4条件外,英语雅思成绩6.0以上或辅修第二专业工程管理、法语(或西班牙语)的学生优先推荐。

助学金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理想。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成绩,2020-2021学年的加权平均绩点≥3.5,专业排名前50%。

4.经过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并完成学校要求的PU学时。

本年度未获得同类资助性质奖学金、助学金的本科学生可优先推荐。

三、奖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1. 奖学金本学年评选7人,6000元/人。奖励名额见下表:

学院

专业

指标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4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2.助学金本学年资助13人,3000元/人。资助名额见下表:

学院

专业

指标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4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土木与交通学院

土木工程

2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2

地质工程

2

 

四、其他事宜

1.请各有关学院根据评定细则,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评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2.各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将评定结果纸质版交至江宁校区行政楼C201(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电子版发至xsswglk@hhu.edu.cn。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3.上报的材料包括:《“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附件1)、《“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签字)、获奖励表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2000字申报材料纸质版;《“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

2.“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申请表      

3.“中交四航院”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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