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2023年度“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 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2023 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二、选聘数量
        200 名
        三、选聘条件
        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学习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育人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主要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结合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介绍国家各类资助政策,帮助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同学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调动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

        2.各学院要将资助宣传工作与学校招生宣传、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具体选聘结果及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法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拔一支包含5-10名优秀的国奖、励志获奖学生报名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于5月26日下午4:00前将《2023 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附件 1)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zk@hhu.edu.cn。
        七、总结材料报送
        1、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需将自己在实践中的见闻体会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要体现资助政策宣传的收获和启示,于8月25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实践报告发送到xsczzk@hhu.edu.cn。
        2、开学后学生处将组织团队进行汇报总结答辩,发文表彰优秀团队和个人。

附件:1.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信息汇总表(EXCEL)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