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赵振超奖学金”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本奖学金评定范围为:能源与电气学院、理学院、商学院(南京)、外国语学院在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无不及格成绩。大二及以上本科生需经过贫困生认定并在评选年度内绩点达到3.8及以上,通过英语四六级者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成绩阶段性合格。
5.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强不息,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三、奖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年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总计每年50000元/年。
2.奖励名额:
学院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合计人数 |
能源与电气学院 | 1人 | 2人 | 3人 |
理学院 | 6人 | 4人 | 10人 |
商学院(南京) | 2人 | 2人 | 4人 |
外国语学院 | 1人 | 2人 | 3人 |
合计人数 | 10人 | 10人 | 20人 |
四、其他事宜
1.请各有关学院根据评定细则,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评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2.各学院于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评定结果纸质版交至江宁校区行政楼C201(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电子版发至邮箱xsswglk@hhu.edu.cn。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3.上报的材料包括:《“赵振超奖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附件1)、《“赵振超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赵振超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签字)、获奖励表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2000字申报材料纸质版;《“赵振超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赵振超奖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
2.“赵振超奖学金”申请表
3.“赵振超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