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通知》(河海学工〔2021〕1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中期考核的通知》精神,学校将评选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评

学院组织通过中期考核的参评班级填写《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终评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纪实本》。学院根据《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考核方案》(附件2)进行初评,推选出“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各学院可在候选班级中推荐1个优秀班级(商学院可推荐2个)参加学校“先进班集体”现场展评。

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各学院于112910:00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处(行政楼C201,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常州校区各学院将纸质版报送至常州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为学楼D201),电子版发至学生事务管理科办公邮箱xsswglk@hhu.edu.cn。

二、学校终评

1.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申报的“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60个左右班级为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

2.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从获评“优良学风班”中的采用公开答辩形式再评选出15个左右班级为河海大学“先进班集体”参与现场展评的班级需提供完整版纸质《纪实本》。

3.“先进班集体”公开答辩环节要求

各候选班级采用PPT汇报的形式向评委展示,限时5分钟,汇报主要分为五个方面:

1)思想引领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团组织生活丰富,理论学习氛围浓厚。班级同学具有积极向上、共同奋进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友爱、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班级学生讲信念、强信心,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

2)学习研究情况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互帮互学。能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定期性、系统性开展的学风建设活动有举措、有成效。班级学术科研氛围浓厚、成果丰硕。

3)社区建设情况

全班同学有良好的劳动观念和生活习惯,勤俭节约、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和宿舍卫生的整洁。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活动,文明宿舍、特色宿舍获评比例较高。遵守社区规定,无夜不归宿和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

4)实践活动情况

信念坚定、知行合一、躬亲实践。班级实践活动氛围浓厚,班级同学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志愿公益等实践活动,在各级各类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5)制度建设情况

班级有明确的符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要求的班级制度,具有各项完备的班级民主考评体系。班委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班委成员无违纪,在品行修养、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方面起表率作用。

4.为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同时做好“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风采展示,各学院须按照河海大学“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风采展示材料清单(附件3)于28日20: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xsswglk@hhu.edu.cn。

5.计划于12月2日举办“先进班集体”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指导推荐班级做好风采展示和答辩准备工作。

三、评审要求

1.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终评情况汇总表》《纪实本》。学校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相关数据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班级评选资格。

2.参评班级在2021年如有学生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则取消“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四、评选奖励

获评“优良学风班”班级每班奖励1000元,获评“先进班集体”班级每班奖励3000元,不重复奖励。

 

附件:

1.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终评情况汇总表

2.河海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考核方案

3.河海大学“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风采展示材料清单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24

96-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良学风班”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