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系):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入学后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除入学后的经济困扰与心理压力,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学工〔201959号)和《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办法》(河海学工〔2019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的资助;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纳入贫困生库中的2021级全日制正式注册的特困学生;

6.以下情况不予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①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

②有违规违纪行为;

③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④在申请过程和年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2021-2022学年我校共有155名学生可获得资助,其中一年级50人,5000元/人;二年级为55人,5000元/人;三年级为50人,5000元/人(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原则上继续为往年评选学生,如果学生自愿放弃或者成绩不符合要求,则个别替换)。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按1:1.2的比例安排学院推荐学生,向艰苦专业(农林水地矿)、贫困地区生源、少数民族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适当倾斜。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对已受助学生的考评及调整

对已经接受资助的学生,要做好一年一度的考评工作。各学院对受助同学成绩排名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终止对其继续资助,并填写《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4),在同年级学生中另行选拔。新申请的学生须填报《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履行申请审批的相关手续;申请连续受助的同学填报《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学院要审核其成绩状况。

五、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

2021年11月16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如实填报《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资助类申报”,填写申报信息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初选通过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11月26日下午4:00前将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xsczzk@hhu.edu.cn,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同时,各学院辅导员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学生版”,根据学生申报类别进行初步筛选后,提交辅导员审批意见。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祝婕、陈明明,联系电话:58099478。

(三)学校复评

学校将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上报河海大学瑞华慈善基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50个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上报瑞华慈善基金。

 

附件:1.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3.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4.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2

9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河海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