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恒业奖助学金”由江苏恒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恒业集团”)于2021年在河海大学设立。为做好2021年度“恒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在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推荐条件
申请“恒业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认真,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库中的学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如上学年学习绩点比前一学年学习绩点上升0.3或上学年的班级排名比前一学年的班级排名上升5个名次;通过英语四、六级者优先考虑。
(2)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良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班级班委或学生组织骨干;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及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获奖名额及奖金
实行差额评选,初评推荐候选人120名,每个学院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最终共评选100人,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四、推荐程序
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申报和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终评,最终确定100个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基金会。
五、评选工作要求
1.11月15日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恒业奖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内容如下:
(1)上学年成绩单及前一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审核在读期间是否有不及格成绩并签字);
(2)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发明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学生工作任职证明;
(5)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初选通过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11月22日下午4:00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sczzk@hhu.edu.cn。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附件:1.“恒业奖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恒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3.“恒业奖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恒业奖助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