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特色宿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兴趣爱好及社团建设,激励学生创建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生活、学习环境,推动学风建设,展示学生宿舍的个性风采,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河海大学“特色宿舍”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曾经获得 “文明宿舍”、“文明示范宿舍”称号,或已经申报2021-2022学年“文明宿舍”的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常州校区学生宿舍。

二、创建标准

    参见河海大学“特色宿舍”评选办法(试行)》(河海学工2011〕19号)。

三、创建程序

1、申报

2021年113日前,拟申报宿舍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事务办理”中点击“特色宿舍申报”,完整填写《河海大学“特色宿舍”申报表》(附件1),11月517:00前,各学院辅导员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宿舍”中点击“学生版”,选择“特色宿舍申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提交辅导员审批意见,并下载特色宿舍申报汇总表(系统中导出),经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西康路校区:社管中心A04室;江宁校区:行政楼B202室;常州校区:学生宿舍8号楼丙单元104室)。

为了推进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2021-2022学年特色宿舍继续开展“阳光宿舍”创建,具体创建条件如下:(1)宿舍成员关注自身心理成长,具有自尊自信、乐观向上、高效满意的心理状态;(2)宿舍成员彼此友爱,互相关心对方情绪情感和心理健康状态,在日常生活中互相理解、彼此支持、互相陪伴;(3)宿舍2名以上同学参加校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获得相关奖项。(4)有成员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学校助心工作室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宿舍适当优先考虑。

2、初评

2021年11月15日前,学校组织人员对学院推荐的特色宿舍进行初评,确定受资助进行特色创建的宿舍名单,并予以公布。

3、创建

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获得学校资助进行特色创建的宿舍,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根据特色宿舍评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创建计划。

2022年4月,受资助宿舍填写《河海大学“特色宿舍”中期检查表》(附件2),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中期检查。

在特色宿舍创建过程中,宿舍成员有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4、评定

2022年6月初,获得学校资助进行特色创建的宿舍,在创建考核期结束后,填写《河海大学“特色宿舍”评审表》(附件3),提供达到评定标准所需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并通过现场汇报等形式展示创建成果,接受学校的验收,验收合格者,授予“特色宿舍”荣誉称号。

四、奖励

1、学校对“特色宿舍”及学生进行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2、“特色宿舍”荣誉称号在学生评优评奖中作为赋分的依据。

3、常州校区可另行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附件1.河海大学“特色宿舍”申报表

2.河海大学“特色宿舍”中期检查表

3.河海大学“特色宿舍”评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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