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精神以及划拨名额,我校共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工作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港澳及华侨学生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激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现开展河海大学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二等奖1名,5000元/人;三等奖1名,4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成绩单,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经公示后于10月18日(周一)17:00前将学生申请纸质材料及《河海大学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事务管理科(行政楼C201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事务管理科邮箱xsswglk@hhu.edu.cn。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9485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河海大学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1日
82-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