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大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系):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健康成长成才,不断激发学生爱国爱水的情怀,献身水利事业的精神,根据《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大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排名靠前,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四)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困难生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五)励志勤奋、生活俭朴、踏实诚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活动;

二、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大禹奖助学金秋季学期评选150人,每人3000元。

三、名额分配

“大禹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河海大学涉水专业和相关专业所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根据各学院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分配至涉水学院的名额为120人,其他相关学院的名额为30人,具体推荐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一学年内,春季和秋季学期的大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和河海大学定点扶贫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源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

2021年10月8日-1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河海大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各项获奖及荣誉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工作及公益服务材料。同时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资助类申报”,填写申报信息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初选通过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2的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同时,各学院辅导员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学生版”,根据学生申报类别进行初步筛选后,提交辅导员审批意见,并下载2021-2022学年大禹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和导出,表头需要手动输入),电子版发送至xsczzk@hhu.edu.cn纸质版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三)学校复评

学校将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大禹奖助学金”奖励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150个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附件:1.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大禹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河海大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奖助学金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1

81-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1-2022学年秋季“大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