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邦泰公益基金”有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邦泰公益基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

1.推荐对象

河海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河海里尔学院学生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2.推荐条件

申请“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基础扎实,在读期间无不及格成绩(含选修课)。2020-2021学年成绩排名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在本专业前25%以内,其他学院学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

3)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成绩单阶段性合格。

4)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申请者在读期间还需在以下一方面或者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① 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工作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 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包括在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类(排名列前2名)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质量学术论文、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训练项目并按时结题、取得国家已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或第二作者)等,其中具体学科竞赛可参考《河海大学关于公布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2021版)》(河海教务〔2021〕30号);

③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④ 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和体育锻炼,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3.获奖名额及奖金

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奖名额为40名,其他学院获奖名额为60名(初评推荐候选人8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奖励金额为7000/人。

4.推荐程序

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申报和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终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基金会。

二、安徽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河海大学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资助条件

申请安徽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善良正直,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勤奋学习,自强上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无不及格必修课成绩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家庭经济贫困库中的学生。

3.资助标准和名额分配

资助名额60名,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名额分配根据各个年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并向低年级学生、贫困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适当倾斜。

4.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其助学金: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2)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

3)家庭经济困难弄虚作假者;

4)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者。

5.资助程序

由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申报推荐,报学生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基金会。

三、评选工作要求

110月11日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安徽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如下:

1)候选人汇总表;

2)奖学金申报表;

3)评选学年成绩单及累计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审核在读期间是否有不及格成绩并签字);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发明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6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210月22日前,各学院根据“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申请条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员,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按照分配名额排序后报学生处事务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事务管理科邮箱xsswglk@hh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事务管理科(行政楼C201,电话:025-58099485,联系人:徐 婕)。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除汇总表外,请申报学生将以下纸质材料从上至下依次摆放:奖学金申报表、申报材料、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证书等支撑材料;其中,支撑材料按照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类、竞赛类、论文类、创训类、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任职类归类,并对照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中填报的顺序序号在每个支撑材料右上角用铅笔依次编号,例如:荣誉称号类1、荣誉称号类2;奖学金类1、奖学金类2

3. 10月22日前,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安徽邦泰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学生申请条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资助科,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资助科邮箱xsczzk@hh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电话:025-58099478联系人:祝婕)。

4.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附件:1.“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 “安徽邦泰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填写及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5.“安徽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申请表

 6.“安徽邦泰农水专项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3日

 

 

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3日印发

录入: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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