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做好2021年度“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和“徐芝纶教育基金”有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1〕2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四个专业(含大禹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基础扎实,在读期间无不及格成绩,评选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以内,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成绩单阶段性合格。
4.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申请者在读期间还需在以下一方面或者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工作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包括在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类(排名列前2名)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质量学术论文、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训练项目并按时结题、取得国家已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第一或第二作者)等,其中具体学科竞赛可参考《河海大学关于公布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2021版)》(河海教务〔2021〕30号);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和体育锻炼,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三、名额分配与奖金
钱正英奖学金最终获评者奖金为人民币8000元∕人;上述参评专业每专业各推荐2名候选人并排序;初评工作全校共评出2名候选人。
四、相关说明
1.“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徐芝纶教育基金”当年度所设奖项不可重复申报。
2.学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同一奖项不可重复获得。
五、报送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材料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工作、学科竞赛、创新实践、文体活动等诸方面取得的成绩。
2.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请各学院按评选要求,经全院公示后于2021年9月22日11:00前将“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及“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邮箱xsswglk@hhu.edu.cn,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楼C201,电话:025-58099485,联系人:徐 婕):
(1)“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
(2)“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
(3)评选学年成绩单及累计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审核在读期间是否有不及格成绩并签字);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发明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6)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4.纸质材料提交要求:除汇总表外,请申报学生将以下纸质材料从上至下依次摆放:“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申报材料、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证书等支撑材料;其中,支撑材料按照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类、竞赛类、论文类、创训类、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任职类归类,并对照《“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中填报的顺序序号在每个支撑材料右上角用铅笔依次编号,例如:荣誉称号类1、荣誉称号类2;奖学金类1、奖学金类2。
5.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附件:1.“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
2.“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
3. 汇总表填写及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4日
63-关于做好2021年度“钱正英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