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教育管理发布时间:2020-11-16浏览次数:125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学工 2020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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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

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

 

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2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以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激发人才内在活力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河海大学2020-2022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河海校人〔2020〕48号)文件精神及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2022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进行,主要任务是完成2020-2022年聘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逐级聘用推荐工作及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聘用范围

在岗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均须参加此次聘用。

三、聘用组织

在学校聘用委员会的领导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工作。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评议工作组,负责对各层级岗位聘用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四、岗位设置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设置三级~十二级岗位。

聘期岗位任务详见《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任务》(附件1)。

五、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包括岗位续聘、岗位晋级、岗位暂聘、岗位降级、岗位转聘。

1.岗位续聘:适用于继续聘用在现岗位的人员。

2.岗位晋级:适用于聘用至高一等级岗位的人员。

3.岗位暂聘:适用于暂时聘用在现岗位的人员。

4.岗位降级:适用于聘用至低于现等级岗位的人员。

5.岗位转聘:适用于从现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岗位类型的人员。

六、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新一轮聘期岗位续聘、晋级、暂聘、降级、转聘的重要依据:

1.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或聘期内年度考核两次及以上优秀的人员,申请岗位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

2.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可申请岗位续聘或岗位晋级。

3.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在原岗位暂聘一年,暂聘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暂聘期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予以降级或转聘。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予以降级或转聘。

4.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降级或转聘。

七、晋级申报条件

详见《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晋级条件》(附件2)相关要求。

八、工作程序

1.制定聘用实施办法及岗位任务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2020-2022年聘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个人申请及单位审核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所在学院(单位)进行审核。

相关学院(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初审,对于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提出意见。

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学生处。

3.岗位评议工作组评议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聘用委员会召开评议工作会,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其中对申报拟晋级五、六级人员组织答辩,形成具体评议意见。

申报拟晋级五、六级人员的申报材料及答辩PPT需在答辩前1天进行公示,答辩评议时以公示材料为准,不得更改。

4.聘用委员会审议、推荐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对照岗位数、申报人员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聘用条件等,对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的人员形成聘用推荐意见。

5.推荐意见公示、上报

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相关聘用意见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九、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在7月15日前完成聘用推荐工作,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

2.严格遵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各项纪律。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工作中严禁串联拉票、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情形,一经发现并核实的,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申报晋级的,自动取消晋级资格。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对申报人员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确保聘用工作风清气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设立举报邮箱,举报邮箱:sxzzjyk@hhu.edu.cn。

 

附件:1.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任务

      2.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晋级条件

      3.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计划)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聘用委员会

(学生处代章)

                        2020年7月10日

 

 

 

 

 

 

 

 

 

 

 

河海大学学生处                           2020年7月10日印发

录入:祝婕                                       校对: 孙悦

附件1: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任务.doc

附件2:河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岗位晋级条件.doc

附件3: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