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者:教育管理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375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从事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个

三、招聘条件

1.新疆籍少数民族,懂得维吾尔语和汉语。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7.本科或研究生期间须有班级、年级、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经历。有全职、兼职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8.身体健康,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1984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截止时间

2019年1216(专职辅导员岗位之间不可跨报。)

(二)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1215日前登陆河海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119.114.59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

(注:必须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否则会有报名信息有误等情况)。

(三)考核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办法,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未进入考核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参加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面)试、心理测试、岗位实习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3、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所需相关手续。

五、聘用方式

我校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填报时须注意一经“提交”,报名内容将不能再修改。

4、审核结果可在招聘网站查询,若审核通过,会短信通知,若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