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河海大学2019年度“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地质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在校全日制成绩优异的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理想。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成绩,评选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须达到本专业前10%。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并完成学校要求的PU学时。
5.除满足1-4条件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同学优先推荐。
三、奖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奖励金额5000元/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10名,名额分配见下表。
河海大学“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水文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1 |
水电院 | 水利水电工程 | 1 |
土木院 | 土木工程 | 1 |
环境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
能电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地学院 | 地质工程 | 1 |
测绘工程 | 1 | |
农工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1 |
大禹学院 | 评定对象中所涉及的某一个专业 | 1 |
四、评定流程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评定细则,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评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并将纸质版材料:(1)“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附件1);(2)“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学生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总人数,须教学秘书签字)、获奖励表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2000字申报材料;(3)“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在11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江宁校区行政楼C201);“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邮箱。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附件:
1.“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学院评选情况汇报
2.“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申请表
3.“水发集团人才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