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管理发布时间:2013-05-22浏览次数:66

各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3 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凡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必须经过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被认定为经济一般困难或者经济特别困难,并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江苏学生信息必须由学院统一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方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外省市学生可填写《外省市生源地贷款申请证明》(见附件),加盖学生处公章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二、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方式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为学生家长,学生申请贷款金额为每学年6000元整,贷款期限为10年,在校4年由国家贴息,毕业后6年内还本付息。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同为政策性助学贷款,学生只能申请一种形式的贷款。

三、关于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今年学生在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时,系统会自动为学生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申请同学需上网将支付宝账号与本人常用的银行卡号进行关联。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打印并盖章的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外省市学生申请贷款所需材料请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者当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咨询。

四、关于申请生源地贷款资格认定的时间

江苏生源地学生的贷款资格认定和系统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中午。外省市同学填写《外省市生源地贷款申请证明》于6月10日前由学院集中送学生资助办公室加盖公章。

五、关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培训

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系统使用培训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四)14:30点,地点在致远楼105。请各学院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参加。

生源地贷款每年申请一次,往年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今年需重新申请。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为学生家长,学生还款有保障,学生贷后管理便捷,是我校今后大力推广的贷款形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帮助国家助学贷款未申请成功的同学能够获得生源地贷款。

附件:1、各学院江苏省生源地贷款名额分配表

2、外省市生源地贷款申请证明

                                                                               学生工作处

                                                                              2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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