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几年,经过各方努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集学费的主要渠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应贷尽贷”、“应还尽还”,体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疾苦,带着感情做好这一民生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结合贷款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5 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贷款资格
凡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在校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覆盖到生源地的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未覆盖到的同学到家乡区(县)教育局咨询办理,或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办理。
二、关于申请贷款方式
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同为政策性助学贷款,学生只能申请一种形式的贷款。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为学生家长,学生申请贷款金额依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本科生2012级、2013级学生每学年6000元,2014级学生每学年上限8000元整,研究生12000元。贷款期限为6-14年(含毕业后10年),在校读书期间由国家贴息,毕业后6-10年内还本付息。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在线申请。遇到各种困难,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求助和咨询。
三、关于网上申请时间
由于各地区(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截止时间不一致,学校建议学生从即日开始,在5月25日之前,完成续贷申请或新申请。
四、关于续贷申请要求
生源地贷款每年申请一次,往年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今年需重新申请。毕业班学生升学读研,可以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为学生家长,学生还款有保障,学生贷后管理便捷,是我校今后大力推广的贷款形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帮助国家助学贷款未申请成功的同学能够获得生源地贷款。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