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4-2015年度招商银行 “一卡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读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013-2014学年受过行政处分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3、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无不及格,2011、2012和2013级学生2013-2014学年的加权平均绩点≥3.5,专业排名前50%。
4、经过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曾获得“一卡通”奖学金的学生,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可优先推荐;
6、本年度未获得同类资助性质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                水文水资源学院  |                              2  |           
|                水利水电学院  |                              2  |           
|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                              2  |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2  |           
|                能源与电气学院  |                              2  |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2  |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                法学院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商学院  |                              2  |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                理学院  |                              1  |           
|                环境学院  |                              2  |           
|                外国语学院  |                              1  |           
|                力学与材料学院  |                              1  |           
|                大禹学院  |                              1  |           
|                合计  |                              25  |           
三、颁发方式
获奖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按季(2014年11月-2015年9月)分批将奖学金存入招商银行一卡通内。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在宣传、申报、审核、公示后,将《河海大学2014-2015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本一式两份,《2014-2015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于10月31日(星期五)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附件:1.河海大学2014-2015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表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代证需要正反复印)
3. 河海大学2014-2015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结汇总表(excel)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