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件:河海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高考准考证或考试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2.照片:蓝或红底的电子标准证件照(像素358*441、大小10k--60k、分辨率300dpi、jpg格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8张。
3.档案: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纸质档案转移手续,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并交至所在学院。
1.本科生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迁入。
2.入学时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的落户地址为入学报到校区地址。
3.入学时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在读期间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落户地址为实际就读校区地址。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须为两级,如“XX省XX市”;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西康路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海大道1915号”。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具体事项入学报到后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西康路校区025-83786571
江宁校区025-83787678
常州新校区0519-85192119
1.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目标党组织(去处)统一为“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
(1)江苏省内党员只需进行在线操作,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
(2)江苏省外和部队的党员须同时进行在线操作、打印党员信息登记表和持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党组织(去处)为“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学部)党委,由各学院(学部)党委办理。
2.团组织关系:
(1)通过“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申请将本人团组织关系转入河海大学对应学院本科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例:“水文水资源学院2023级本科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
(2)因特殊情况不使用“智慧团建”系统者,持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待开学后办理。本人团员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