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河海大学2019年度“中水北方奖学金”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五个专业(含大禹学院)在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
2.思想积极向上,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强不息,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评选年度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现象且完成学校要求的PU学时。
4.“中水北方奖学金”分为“学术优才奖学金”、“管理优才奖学金”。
“学术优才奖学金”评定条件: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成绩;低年级(本科一、二年级)同学高数、大学英语或者大学物理单科成绩达到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高年级(本科三、四年级)同学具备以下要求之一:在学校教务处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级竞赛三等奖、二级竞赛二等奖和三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在SCI、EI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管理优才奖学金”评定条件: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达到本专业前40%,在学校各级各类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党团支部、年级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突出;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和领导力。成功策划、组织各类校院级活动引起广泛关注,获得一致好评。在工作中获得相关表彰者优先推荐。
三、奖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学术优才奖学金”每年评定10人,“管理优才奖学金”每年评定10人,奖励金额均为5000元/人。奖学金评奖名额分配见下表。
河海大学“中水北方优才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系 类别 | 水文院 | 水电院 | 土木院 | 大禹学院 |
学术优才奖学金 | 7 | 1 | 1 | 1 |
管理优才奖学金 | 7 | 1 | 1 | 1 |
四、其他事宜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评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将附件1、2和其它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江宁校区行政楼C201,电话58099485),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发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邮箱。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申报材料包括:
(1)“中水北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学生学年成绩单(须教学秘书签字)、获奖励表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2000字申报材料;
(2)“中水北方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中水北方奖学金”申请表
2.“中水北方奖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23日
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9年度本科生“中水北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