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年度招商银行 “一卡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在读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012-2013学年受过行政处分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3、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无不及格,2010、2011和2012级学生2012-2013学年的加权平均绩点≥3.5,专业排名前50%。
4、经过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曾获得“一卡通”奖学金的学生,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可优先推荐;
6、本年度未获得同类资助性质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水文水资源学院 | 2 |
水利水电学院 | 2 |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 2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2 |
能源与电气学院 | 2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商学院 | 2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环境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力学与材料学院 | 1 |
大禹学院 | 1 |
合计 | 25 |
三、颁发方式
获奖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按季(2013年9月-2014年6月)分批将奖学金存入招商银行一卡通内。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在宣传、申报、审核、公示后,将《河海大学2013-2014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本一式两份,《2013-2014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于11月12日(星期二)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附件:1.河海大学2013-2014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表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代证需要正反复印)
3. 河海大学2013-2014年度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申报结汇总表(excel)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1月8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