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者:教育管理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620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岗位9个:南京校区5个,常州校区4个。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英语交流、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能力。

4、有学生组织相关工作经历或全职、兼职从事学校管理、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国内就读高校应为高水平大学,国(境)外就读高校须为世界知名高校。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身体健康,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截止时间 

2019年1216(专职辅导员岗位之间不可跨报。)

(二)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1215日前登陆河海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119.114.59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

(注:必须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否则会有报名信息有误等情况)。

(三)考核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办法,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未进入考核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参加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面)试、心理测试、岗位实习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3、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五、聘用方式

我校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填报时须注意一经“提交”,报名内容将不能再修改。

4、审核结果可在招聘网站查询,若审核通过,会短信通知,若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