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2019年度“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资助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61



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学工〔20191


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二、选聘数量

30-40

三、选聘条件

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学习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育人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主要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结合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介绍国家各类资助政策,帮助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同学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调动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

2.学院要指导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结合家乡实际情况,与今年寒假学校招生宣传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开展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3.本次寒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纳入学校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整体活动,在本次寒假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总结材料要求实事求是、有典型事例、有活动实效。

六、报名方法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拔2-5名优秀的国奖学生申报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于11010:00前将《河海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zk@hhu.edu.cn

总结材料报送

2019220日前,受聘“资助宣传大使”的获国家奖学金学生需将寒假送政策回母校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邮箱:66870116@qq.com

联系人:乔雅辉 联系电话:025-58099478




附件:河海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201917





河海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院:                                     学号:

姓    名


性    别


照片

籍    贯


专    业


高中学校

****市(县)**中学

政治面貌


QQ号码


手     机


是否建立经济困难档案


家庭住址


学   

  □本科生    □研究生

受资助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和表彰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